业务规则:
1、新老用户均可办理,订购次月生效,到期自动失效。
2、可提前6个月办理续约业务。
3、办理该合约必须开通翼支付功能。
4、翼支付账户金返还规则:
1)次月起赠送翼支付账户金至本号码对应的翼支付账户中。翼支付账户金为不可提现余额,该翼支付余额可在线上、线下特约商户进行消费(可使用范围详见翼支付特约商户明细)。
2)翼支付账户金返还周期为自然月,每月5日对正常状态用户进行返还,缴费复机次日对未返还翼支付账户金进行补返。翼支付账户异常或者欠费停机未返还的可累计到下月,待翼支付账户恢复后全部进行补返,合约结束后未返还的不再补返。
5、一般纳税人不允许办理,合约协议期内不允许变更成一般纳税人,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电信方仅向用户提供缴纳话费扣除已返翼支付账户金(上一周期开具发票后距本次开具发票周期内已返翼支付账户金)的净额发票,已返翼支付账户金的发票需由翼支付公司提供。
7、违约金规则:协议期内违约,需要支付3倍低消金额和已经赠送给用户的翼支付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