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专区

代理商合作政策

抗击疫情 共克时艰

代理商资质要求

1.具有合规工商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 万元,具备 通信行业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2.具备连锁渠道运营经验、具有终端销售人员队伍的 承包商及终端销售商。
3.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规经营行为,或无损害 中国电信利益的不良记录或行为。

代理合作模式

(一)一般业务代理模式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授权其代理销进行号卡销售或充值缴费等简单服务的经营模式。
(二)合作承销模式 合作伙伴建立自有店面,以自有团队经营为主并且与电信签订合作承销合同的经营模式。
(三)引商入店 由电信公司负责经营,引入社会代理商进厅销售终端、吸引客流,协助厅店开展业务销售、营销活动组织和现场运营管理的经营模式。
(四)驻店承包
合作伙伴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投入,允许电信承包团队入驻经营的,共享经营成果和风险的经营模式。
(五)整厅外包 电信公司提供营业厅场地,代理商全权负责厅店的业务受理、终端销售、客户服务、营销活动组织和现场运营管理的经营模式。

引商入店政策与流程

广大合作伙伴有意向同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可以联系当地分公司,由当地分公司介绍详细合作流程。

代理商服务支撑流程

代理商合作一般分为洽谈期、签约期和建设期,渠道进入全流程时间不超过30天。
门店具体合作流程分为合作伙伴开店申请、门店能力审查、合作伙伴能力审查、合作协议签订、保证金缴纳、系统网点资料建立、启动装修和业务培训等步骤。

代理商管理制度

1.实名规定:《关于实体渠道进一步落实实名制要求的通知》(中电信鲁销售〔2017〕46号)
2.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电信鲁【2018】95号)
3.不留痕外呼制度:《渠道代理商外呼管理制度》(中电信鲁销售业〔2019〕8号)

合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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