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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政策

众志成城战疫情:七项13条举措助力合作伙伴共渡难关

中国电信江西省公司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渠道代理商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电信分公司各合作伙伴

根据集团公司及省政府相关要求,协助代理商联防联控疫情,助力合作伙伴有序复工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渠道代理商合作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体渠道五类门店同等要求、同等支撑来统一部署、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二)积极帮助合作伙伴协调解决防护、消杀等防疫物资困难,所有开业门店现场都要配齐防护物资。

(三)全省免费开放云会议、来电名片等信息化应用,支持合作伙伴复工复业。

)防疫期间,专项渠道政策支持合作伙伴,结合集团及当地政府指导意见可优惠或减免自有自租房产房租、增加他租他营门店补贴。具体详细请咨询本地电信分公司。

)防疫期间,对当前主推产品在标准佣金基础上增加疫期激励。

)提前结算佣金,多方式解决代理商经营压力佣金支付优化、简化流程,月清月结。

)为代理商开辟绿色结算通道,灵活兑付佣金。首推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可先结算后补票。

)推出企业白条专项优惠,代理商最高可借资300 万、提现100 万,享借款首月免息,给代理商融资支持。

组织开展“不接触式”营销,提供平台与工具赋能转变发展模式,闭店不停业,免费提供外呼平台、合伙人工具

提供过网厅、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天翼云会议等为代理商、客户提供线上服务、客户关怀。

十二)通过天翼云视频会议、线上课堂等方式开展线上培训。

十三提供专项终端激励,加快库存周转,降低代理商的库存压力连锁化终端提货激励时间延长至3 月31 日。

 

中国电信江西省公司承诺:全力做好服务支撑各合作伙伴携手共克时艰

详情咨询当地电信分公司!

 

 

 

代理商资质要求

1. 须拥有不少于[ 10 ]平方米、使用期限至少[ 1 ]年的营业场所用于开展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业务,且对营业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

2. 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1 ]万元以上(含)。

3.须具有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营业服务水准。

4.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规经营行为,或无损害中国电信利益的不良记录或行为。

代理合作模式

1.带店加盟:代理方拥有通信或相关业务店面,引入电信号卡及其他相关业务进行销售。

2.引商入店:进入电信自有厅作为驻店商销售终端及号卡业务。

引商入店政策与流程

(一)引商政策

驻店商引入遵照中国电信江西公司引商入店管理办法执行,驻店商享受以下权利:

1.引商入店流程公开透明。

2.共享自有厅门店优质资源。

3.获取业务发展酬金。

4.根据代理商实际情况可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二)引商入店流程

代理商服务支撑流程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实名规定

代理商应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要求,落实中国电信关于用户实名制的各项规定。若代理商违反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有关规定,电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终止代理资格,代理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规定

代理商有义务妥善保管从事代理业务过程中接触或获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并按电信公司要求定期提交。代理商对于接触或获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代理商应当签署和遵守《网络及用户信息安全承诺书》。

(三)不留痕外呼等扣罚规定

代理商开展的业务外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如被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通报或发生用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中国电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代理商承诺对外呼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不借助中国电信企业影响力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

“九不准”,即: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 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 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 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 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 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 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在外呼开展前,我方承诺外呼主叫号码是在中国电信外呼号码库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开展外呼。

代理商承诺外呼方案是经过我方周密制定并经过电信归口部门审批的。

代理商承诺外呼名单的提取、使用、流转和管理符合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规定。

代理商承诺外呼所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必须脱敏。

代理商承诺同样外呼内容,对同一用户不得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外呼。

代理商承诺外呼结束后,相关用户资料必须及时全部收回,我方不得留存任何用户个人信息。

合作联系人

代理合作服务支撑热线:11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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