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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政策

众志成城战疫情:十项举措助力合作伙伴共渡难关

代理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或后续增加“代理、代办电信业务”等内容;具备通信行业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二)配备电脑终端、打印机、复印机、用户身份证实名认证等设备,具备受理电信业务的条件。

(三)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严重违约而导致终止合作的记录,包括:违反实名制、违规销售黑卡、被认定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被消协等认定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违反合同严重损害中国电信权益等。

代理合作模式

(一)合作加盟

指代理商利用自己的营业网点与电信公司开展电信业务代理代办合作。一般由代理商主动向电信公司提出合作申请,电信公司根据其门店位置、面积、业务经营情况等综合评估合作价值,确定是否合作。

(二)引商驻店经营

指代理商通过参加电信公司招标、邀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电信公司营业网点的电信业务代理代办经营权。一般由电信公司通过公开渠道发布引商入店信息或对符合引商入店资格的驻店商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的方式传达信息,代理商根据信息内容参与投标或谈判,获取合作资格。


引商入店政策与流程

(一)电信公司发布引商入店信息或对符合引商入店资格的驻店商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的方式传达信息

(二)代理商根据信息内容报名参与投标或谈判,准备相关文档资料

(三)电信公司组织评标或合作谈判,根据规则确定代理商

(四)电信公司对引商入店结果进行公示

(五)电信公司与合作代理商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渠道代理合同》,代理商缴纳房租、营业保证金等。

代理商服务支撑流程

正常情况下,签订协议一个月之内确保合作门店具备业务受理条件,如涉及门店装修改造等不确定因素,需结合具体进度确定开业时间。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代理商需严格履行与电信公司签订的《渠道代理合同》及相关附件,执行电信公司相关服务标准和销售管理制度

(二)代理商需签订《代理商实名登记承诺书》,按照实名制的相关要求规范代理代办行为

(三)代理商需签订《网络及用户信息安全承诺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及保护

(四)代理商需签订《外呼承诺规范书》,严格遵守电话外呼规范,规范电话外呼行为

(五)代理商营业人员应经过正规培训,通过电信公司认可的岗位技能认证


合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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