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专区

代理商合作政策

代理商资质要求

1.代理商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通信行业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2.代理商自成立之日起持续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3.代理商须具有通信产品销售实例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营业服务水准。


代理合作模式

1.自有厅外包:电信公司以整店形式将自有(或自租)产权门店的业务销售及受理、终端销售及客户服务全部委托给代理商经营。

2.自有厅引商入店:代理商进驻电信公司自有(或自租)产权门店进行终端供货或业务销售,并在店内电信公司的店长或团队统一管理指导之下,以中国电信代理身份承担部分业务销售或客户服务工作。

3.专营店:经营场所为由代理商拥有产权或租用开办的营业网点,网点专营中国电信产品和服务。

4.连锁店:由同一代理零售商开办经营,以销售通信产品为主,统一品牌、统一运营管理,且全国区域内有3家及以上的营业网点,网点不专营中国电信产品和服务。

5.独立店:由代理商开办的以销售通信产品为主的非连锁性营业网点,网点不专营中国电信产品和服务。

6.便利点:以销售通信产品为辅业,提供号卡销售或充值缴费服务的营业网点,网点不专营中国电信产品和服务。

引商入店政策与流程

(一)引商入店政策规定

具体合作政策因地区、合作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详情咨询当地联系人。

(二)引商入店流程



代理商服务支撑流程

1.代理商向市级/区县分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同时提供具备代理代办资格的相关信息。

2.市级/区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代理商的相关资质、代理网点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3.市级/区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部门会同代理网点所在辖区分局对具体代理店面进行现场勘察审核,开展代理网点选址评估和效益前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4.市级/区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缴纳保证金。

5.市级/区县分公司代理商管理部门创建渠道视图信息,开通代理网点相关工号权限。

6.代理商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和督导代理网点按照电信VI规范要求完成装修、人员培训、业务受理环境达标及开业通知等。代理网点的营销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后才能代理电信业务。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实名规定

代理商应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要求,落实中国电信关于用户实名制的各项规定。若代理商违反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有关规定,电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终止代理资格,代理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规定

代理商有义务妥善保管从事代理业务过程中接触或获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并按电信公司要求定期提交。代理商对于接触或获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代理商应当签署和遵守《网络及用户信息安全承诺书》。

(三)不留痕外呼等扣罚规定

代理商开展的业务外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如被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通报或发生用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中国电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大举措公布

 

 

 

 

 

 

合作联系人

分公司渠道门店合作联系人
分公司 姓名 电话 邮箱
长沙 高峰 13348618048 13348618048@189.cn
岳阳 于丹  13341306636 13341306636@189.cn
湘潭 赵鹏 18975240237 18975240237@189.cn
株洲 侯理科 13347330978 13347330978@189.cn
衡阳 谭斌 13367478755 13367478755@189.cn
郴州 罗晶 18907350067 18907350067@189.cn
常德 董斌 13342562950 13342562950@189.cn
益阳 张宇 17707374757 17707374757@189.cn
娄底 彭洪 13347280366 13347280366@189.cn
邵阳 黄巍 13317394748 13317394748@189.cn
自治州 陈军 13349638519 13349638519@189.cn
张家界 涂建军 18974413658 18974413658@189.cn
怀化 粟怀风 18975080507 18975080507@189.cn
永州 袁金星 15348461156 15348461156@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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