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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808分时计费长途电话”优惠计费时间调整通知

尊敬的用户: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我公司规定用户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0点至24点、农历正月初三的0点至正月十五的24点、星期六和星期日的0点至24点,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22点至次日8点产生的长途通话费,按闲时段优惠计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对“11808分时计费长途电话”涉及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日期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共1天。
二、春节:2月15日至2月21日,共7天。
三、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8日,共1天。
六、中秋节:9月24日,共1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

特此通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