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帮助中心

手机使用掌上营业厅

收费依据

中国电信[2008]1461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移动增值等业务指导资费标准的通知

中电信甘[2012]246号关于报备中国电信甘肃公司移动增值等业务资费标准的报告(备案号:甘通资备[2012]17号)

收费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

收费项目

通信费

收费标准

1.客户使用掌上营业厅(短信)功能、发送短信至统一接入码10001及扩展接入码10001XXX,免收上行短信通信费,接收短信免费。
2.客户使用掌上营业厅(WAP)功能,现阶段按手机上网的资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