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重庆电信天翼高清产品内容,满足用户使用需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拟引入各类优质影视(非影视)产品。为保障评审全过程公正、公开,对天翼高清产品引入相关要求公示如下,请有意参与的合作伙伴注意。
引入条件:
一、合作伙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当年有效的营业执照年审记录)、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料,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二、版权资质要求
1.合作伙伴必须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提交所申请产品的相关版权证明材料,如版权有效期低于拟签署合同的有效期,应书面承诺在授权到期前三十日内及时更新授权材料,到期如未及时更新授权材料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有权对其产品进行下线处理。
2.对因版权引发诉讼的合作伙伴,根据情节严重性,采取终止合作、损失赔偿等措施;如因版权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或经济纠纷,由合作伙伴负全部责任。
三、技术资质要求
1.合作伙伴应具有开发业务应用的技术实力,具有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内容资源、技术条件、资金和专业管理团队。合作伙伴应提供技术资质证明材料。
2.合作伙伴应具备完备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以及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需保证有7*24小时通信畅通的客服人员,遇到售后相关问题能够在1小时内回复解决时间。
四、合作伙伴信誉审核要求
1.因违反行业管理规定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勒令退出或列入黑名单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2.已列入电信集团、上级主管单位清退范围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再受理申请。
3.与重庆电信公司进行合作过程中,因有违规行为并产生重大不良影响而被重庆电信公司清退的,原则上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4.因版权问题引起法律纠纷、媒体曝光的,原则上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5.具有同一法人或背景的违反以上内容的其它公司,原则上两年内不受理申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同一项目。
五、引入内容需符合以下标准:
1、合法性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
2、内容要求:引入的内容严禁涉及以下部分。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截止2022年7月31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天翼高清产品情况请见附件1。
考虑用户需求和市场经营需要,天翼高清的合作方、产品和价格均可能进行调整,详细情况请以天翼高清界面显示为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