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保障电话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未实名登记的用户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到所属电信运营企业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补登记,逾期未补登记的,将被依法依规限制有关通信服务。
特此通告。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