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帮助中心

上海电信行业2008年对外服务承诺

1、遵守《电信服务规范》,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倡导诚信经营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进行业务宣传,不贬低竞争对手,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2、做到服务公开、资费公开,用户通过网站可以查询到电信企业的各类资费内容、服务信息。

3、每半年向社会公告电信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4、保证基站建设程序完全符合法规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定期请第三方对通信基站的辐射情况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5、开展“绿色”手机栏目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营造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围。

6、为上海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年内郊区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

7、服务奥运,扶助弱势群体,为上海市4.5万视障人士提供优惠的电信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