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子帐单客户促销可选包营销规则(20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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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5日~2015年3月31日

营销活动范围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使用纯电子帐单的后付费个人客户

营销活动内容

营销活动名称:纯电子帐单客户促销可选包

营销产品: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后付费纯电子帐单客户促销可选包

活动期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后付费的个人客户自2014年8月1日起连续使用三个月纯电子帐单,可在上海电信网厅(www.189.cn)选择叠加或向任意一个上海电信在用的个人移动/固定电话设备上赠送下列可选包:

类型

 

适用设备

可选包

名称

包含内容

活动有效期

月功能费(元/月/号)

纯电子帐单客户促销可选包

移动电话

手机本地流量包

100MB/月本地上网流量

12个月

0

手机本地通话包

100分钟/月本地通话拨打

0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本地通话包

100分钟/月本地通话拨打

0

1.本活动限上海电信手机上网按流量计费的语音后付费个人客户(预付费客户、手机上网按时长计费客户及C+W、4G上网卡客户除外),上海电信固定电话后付费个人客户(预付费客户除外)、上海电信宽带后付费个人客户(预付费客户除外)参加。

2.每个客户分帐序号仅限参加一次本活动,仅可选择一个可选包。

3.本活动中的"本地"指上海市。"本地通话拨打"指本地拨打本地,不含信息台等特殊收费的通话时长,"本地上网流量"可用于4G、3G、2G上网方式,不含WLAN(WIFI)。

4.本可选包为包月可选包,包内所含上网流量/通话时长限当月使用。

5.可选包开通或取消生效方式:申请或取消完工后次月生效。自完工之日起至当月末全额享受可选包包含的上网流量/通话时长,完工前产生的相关流量/通话时长不计入可选包范围。

6.超出以上可选包包含的上网流量/通话时长,将按客户所在的套餐资费或现行有效的标准资费计收。

客户特别关注

1、关于有效期,本活动有效期12个月,自客户参加本活动的次月1日起算。有效期满后可选包失效并自动退订。

2、有历史欠费的客户不得参加本次活动,付清欠费后方可参加。

3、被赠送可选包的客户需是上海电信在用且无历史欠费的移动/固定电话个人客户。

4、叠加可选包的移动电话设备最多可叠加手机本地流量包和手机本地通话包各一个;叠加可选包的固定电话设备最多可叠加固定电话本地通话包一个。

5、叠加各可选包的相关设备,如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不再享受相应可选包的优惠。

业务使用期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服务,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本规则作为客户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服务协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移动电话入网协议》的补充协议。如上述协议与本规则的内容相抵触,以本规则为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一四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