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帮助中心

呼叫转移

收费依据 京信市监发【2004】353号 关于北京市电信公司同时振铃、电话转接业务资费备案的通知
京信市监发【2003】31号 关于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工信部对该业务的价格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信部联清[2002]286号关于部分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开户费 每月使用费(元)
呼叫转移 免收 每月5元
 
*收取0.1元/分钟的呼叫转移功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