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帮助中心

停机保号

收费依据

京信市监发【2009】142号、京信监发【2008】535号

工信部对该业务的价格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信部清[2007]266号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使用费

5元/号/月 按天收取:0.16元/号/天

 

*移动业务:停机保号费按0.16元/天收取。
    *普通电话:停机保号费按5元/当月天数×当月实际停机天数收取
    *宽带:停机保号费按10元/当月天数×当月实际停机天数收取